三部律抄
T2793 · 古逸部 · 共 16 段
作法事不犯別□□□□□□□□□□□□
□□□□□□□□四□竪㯹相。令一人□
□□□□□□□□□□□□一切僧盡集結
界則成就。後作羯磨。盡不□□□□□□□
□□□□□□至一肘應留中間。更竪四㯹為
作大界內相□□□□□□□□□□□□□
外相三周一切僧盡集。作法同上。若未結不
失□□□□□□□□□□□□□結不失衣
界竟無有擲石所及處自然也□□□□□□
□□□□□□□自然界乃至是盜處自然界
□□□□落二界有別是□□□□□□答曰。
此人看文生思議不熟。何以知然。十誦律成
文比丘問佛。於無僧坊聚落中住。初僧坊未
結界。白佛應幾許。佛言。隨聚洛界是僧坊界。
元聚落空處初作僧坊未結界。應幾許方一
拘盧舍。是中諸比丘不應別作布薩羯磨得
罪。欲論界處處義通不局一處。如別眾食界
作法事并盜處用無局也 問曰。六十三步
內結界一切處可得成就不 答曰。如先說
非一切處用皆成。唯明極大村。眾僧難集故
開聽。若小村僧可集處作法成結界。若界不
成。於中受戒并一切羯磨亦皆不成 問曰。
僧祇律但噵成。邑聚落相去七菴婆羅樹外
異眾相見不妨法事。云何得知是大村也
答曰。經文廣習諸異論遍知智者。意若偏執
則生患增。或若依十誦律。聚落界內外盡集
故。證知僧祇是大村也 問曰。何故結不失
衣界。獨言除外界也 答曰。本阿練若處住
在聚落安衣生患。是故除也。下至四周名為
村界。齊辟外五卷以來名為村外界也。初結
不失衣界。若無村者應言除村也。結不失衣
界竟遍大界上。若有村者當村處無不失衣
界。後村移去時應更結界不失衣界也 問
曰。比丘比丘尼受大戒時。於大僧戒場上更
不結界。作法成不 答曰。不成受戒。所以者
何。僧尼界各別。不相攝故不成也 問曰。結
界時餘人變根作比丘比丘尼。此事云何
答曰。十誦云。比丘結界時餘人變根作比丘
尼。羯磨人不變根。名大僧界 問曰。比丘結
界時羯磨人變根作比丘尼。為誰界 答曰。
十誦云。羯磨人變根。餘人不變。即名比丘尼。
界時亦如是。
僧祇曰。布薩有二種。一者十四日。二者十五
日。十四日名小布薩。十五日名大布薩。一歲
大布薩有十八。小布薩有六。都并有二十四
布薩。中間布薩者。比丘鬪諍中間未和合。應
作單白羯磨。非時說戒。前過後未至。故名中
間布薩 四分曰。廣略十五種布薩。皆因八
難事遠近。遠唱僧常聞。唱僧常聞。要先作單
白羯磨竟。然後唱僧常聞。初十五種說戒者。
說戒序已。餘者常聞。第四序乃至二不定已。
餘者僧常聞。第五說序乃至三十事已。餘者
僧常聞。第二五種說戒者。說序四事已。餘
者僧常聞。第二說序四事十三已。餘者僧常
聞。第三說序乃至二不定已。餘者僧常聞。第
四說序乃至三十事已。餘者僧常聞。第五說
序乃至九十已。餘者僧常聞。第三五種說戒
者。說序四事十三已。餘者僧常聞。第二說序
乃至二不定已。餘者僧常聞。第三說序乃至
三十事已。餘者僧常聞。第四說序乃至九十
已。餘者僧常聞。第說序乃至提舍尼已。餘者
僧常聞。是名十五種說戒 問曰。比丘尼得
聽戒不 答曰。比丘。答曰。四分曰。比丘說時
比丘尼不應聽 問曰。若人犯突吉羅罪得聽
戒不 答曰。四分曰。不得聽戒亦不得作誦
戒人 四分曰。犯四畏。若有如是男子來。被
髮著黑衣。持刀至大眾中。作如是言。我作極
大重惡斷頭罪。隨汝等所喜我當作。時大眾
人即捉縛。打惡聲鼓為現死相。順路唱令從
右門出至殺處殺之。如是比丘尼波羅夷法
中生大恐畏。如是念。若未犯波羅夷終已不
犯。若犯都無覆藏。發心如法懺悔。此是第一
犯畏。有如是男子。被髮著黑衣。持牟梢刀至
大眾中。作如是言。我作惡不善。隨眾人所喜
我當作。時眾人即奪取梢刀打之。驅出右門。
如是比丘尼於僧殘法中生大恐畏作念。若
犯僧殘終不犯。若已犯尋即懺悔。此是第二
犯畏。有如是男子。被髮著黑衣。持杖至大眾
中。作如是言。我犯惡不善。隨眾人所喜我當
作。時眾人奪取杖打之。驅出右門。如是比丘
尼於波逸提法中生大恐畏。若未犯終不犯。
若犯尋即懺悔。此是第三犯畏。有如是男子。
被髮著黑衣。至大眾中。舉手作如是言。我作
惡不善。隨眾人所喜我當作。時眾人種種呵
嘖。驅出右門。如是比丘尼於波羅提提舍尼
法中生大恐畏。若未犯終不犯。若犯尋懺悔。
此是第四犯畏。有如是男子。被髮著黑衣。至
大眾中。合掌作如是言。我作惡不善。隨眾人
所喜我當作。說戒時應知。更與說戒不更與
說戒。或曰不同或客比丘尼舊比丘少。或客
比丘少舊比丘尼。應知與清淨。客比丘有罪。
舊比丘有罪。當如是知。
四分曰。五種持律。一誦戒序乃至三十事。是
初持律。第二誦戒至九十事。第三廣說大僧
戒本。第四廣誦二部毘尼。第五誦一切毘尼。
是中春冬應依止四種律師住。不依突吉羅。
夏安居時應依第五律住。若不依者得波逸
提罪 四分曰。安居有二種。一前安居。二後
安居。四月十六日名安居後安居。除此二者
餘者名中間安居時。當白所依人言。我某甲
聚。某甲僧伽藍。某甲房前。三月夏安居。房
舍破修治故。如是三說。前安居人七月十五
日自恣。後安居人八月十五日自恣。潤四月
者前安居人百二十滿。潤五月者後安居人
俱百二十日滿。潤七月者後安居人百二十
日滿 十誦曰。要盈月十五日布薩者得前安
居。不及者後安居 四分曰。但從及四月
十五日明相未出到住處成前安居 四分曰。
若為三寶事不待請喚。得受七日十五日一
月。餘事要有請喚得成受曰。若無請喚雖受
不成 十誦曰。為三寶事及請喚因緣得受
七日三十九夜 僧祇曰。要為三事得受。事
訖當還。事訖當還。亦緩亦急。亦緩者若事不
訖。雖復過夏。不還得夏無罪。急者若事一日
訖應即日還。若為私緣而不還者違限。破夏
故言急也 問曰。何故三部律明受曰不同
答曰。此是制戒漸開次第。初開七日。次開
十五日。乃至一月。事不訖聽受三十九夜。猶
故不訖聽受。事訖當還。此皆隨事遠近。但本
出律人分此受日法安置三部。故相□為異
問曰。何故要為三寶事得受。事訖當還。餘
事不聽 答曰。三寶事重故得受。事訖當還。
餘緣輕故不得 問。有人言。初安居時若不
受七日。誤行出界。破夏事云何 答曰。此人
不善毘尼。所以者何。聖制安居。要逕宿破
夏。云何暫出而言破也。若初安居時未因緣。
雖受七日不成後。若有緣更不受日出界。逕
宿破夏 問曰。有言為三衣故得七日出界
乞索。成受日不 答曰。此非受日因緣。雖受
不成。猶故破夏 問曰。有人言。四分云。得
重受七日。此法何 答曰。此人思文不審。所
以者何。四分但言最後受七日者。夏將欲滿
正有七日。在有緣復行聽受七日出界。至七
月十五日。若來若來明不破夏。非謂重受也
問曰。若人為治生言為僧。或七日乃至事訖
當還。復與僧少物成受日不 答曰。不成。所
以者何。此人實為私已治。假言僧交犯忘語
罪。假令治生所得物盡同與僧。猶故破夏。況
復少物 問曰。比丘尼安居中得受七日。過
受七日不 答曰。僧祇言。比丘尼無羯磨受
日。四分明比丘尼為三寶事得受七日法
問曰。比丘尼云何依大僧安居 答曰。僧祇
明。初依大僧安居。後大僧若死若罷道盡不
得移夏。若百二十里有大僧寺。應通結界。十
五日一往請教授也 問曰。有言破安居者
得夏但無福。此事云何 答曰。此人不善思
量。所以者何。若人惡心夏坐未捨要心來。雖
未得夏此人得福。自違要心之後破夏得罪
問曰。後安居人倍日不滿。為得夏不 答
曰。不。所以者何。四分云。倍日不滿不得數夏
問曰。更以何義知破夏人不得夏 答曰。
四分明。二同夏。小者前安居。大者後安居。
七月十五日自恣竟。小者得臈。先大者倍日
未滿。故不得夏。應一月在小者下坐。倍日滿
還得在上。倍日未滿不數夏。何況故破而得
夏也 問曰。若人破夏。倍夏不滿。及不坐夏。
人為得何罪 答曰。此人破夏義同。若人自
破夏而坐他上。受他禮拜。得罪無量。若檀越
持物施與上坐時。此人獨受計錢犯重。破夏
人有過失。一為諸佛所呵嘖。三破夏。四得罪
無量。五不得受功德衣。六不得放捨五事。七
不得攝施。八不得安居衣物。九惡名流布。十
者後生悔死入地獄。
四分明。前安居人應七月十五日自恣。後安
居人八月十五日自恣。中間安居人從後安
居人自恣竟倍日滿去。比丘十四日自恣。比
丘尼十五日自恣。五人應廣自恣。四人三人
二人對手自恣。一人心念自恣。自恣時應二
人。不得一人三人。不得行行頭。安自恣人如
益食。當差內備五德人為僧。自恣五德。不隨
受。不隨瞋。不癡。應知自恣。不應自恣。是名
五德人。應作單白羯磨。和眾已然後自恣。一
人在上坐前胡跪合掌。上坐前自恣竟復坐
應說。汝是次第乃至下頭 四分比丘尼於
七月十五日應差二人解法。比丘尼為僧作伴
往大僧中。請應曲身低頭合掌。作如是說。比
丘尼僧夏安居竟。比丘尼說三事自恣。見聞
疑。大德慈愍語我。我若見罪。當如法懺悔。
如是三說竟。往尼寺內僧即差上伴尼作自
恣人 問曰。自恣何故但差二人。不差三人
答曰。一人為僧所差。即是僧伴得舉餘人
罪。若此人有罪無人舉。故須差二人。不得一
也。舉罪時人人別說不得。故不須三人也
問曰。有人言。自恣是解夏法。或言。放捨法。
何者是也 答曰。如上所論。皆從情而說。非
是理解。所以者何。自恣若是解夏法者。便應
失夏。何以故。本結今解應失也。自恣若放捨
法者。七月十五日亦應放捨。無以放捨故不
應。至十六日如放捨也 問曰。自恣若非解
夏。復非放捨。是何法也 答曰。自恣是舉罪
法。本因夏中舉罪令眾鬧亂。是故亭舉夏罷
持離聽共相舉罪懺悔清淨。然後隨緣 問
曰。何懺悔要待人舉 答曰。凡欲出罪。要由
先識後方得悔。是須人舉也 問曰。若一住
處前後安居人。云何自恣 答曰。四分云。當
從上坐所在處自恣。若但有上坐者應從舊
比丘自恣。若但有舊比丘者一從前後安居
人。多者從自恣時有八難。餘緣應善知廣略
自恣。客舊比丘來應更與自恣。當說戒也。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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