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廣釋卷第三.四.五
T2814 · 唐 曇曠撰 · 古逸部 · 共 350 段
論。又以覺心至非究竟覺 釋曰。下廣二覺。
於中有二。先明始覺。後顯本覺。前中又
三。總標因果滿非滿覺。次廣寄四相釋成其
義。後顯始覺不異此初也。言心源者。有其
三義。本覺真如為染心源。業相細念為諸染
心源。曠識妄心為諸境源。前二通二釋。後
一唯持業。今所覺者依前二說。真妄動靜極
微細故。覺本覺心。本無所動。今無所靜。現
業覺業識心本來無生今無所滅。覺此源者
名究竟覺。即佛果位。始覺道圓同於本覺。是
滿覺故。縱有所覺未至此源。非究竟覺。即前
諸位。始末同本非極覺故。
論。此義云何至是不覺故 釋曰。下寄四相
釋成其義。於中有二。初正寄四位顯其四相。
後引經釋成心源無念。初顯四相。即分為四。
此初覺相也。此義云何者問覺不覺義。下舉
四相而釋其義。舉前三位未至心源。釋非究
竟。舉後一位覺至心源。釋究竟覺。今應先
明四相之義。然後依義釋文顯相。然四相義
釋者煩多。論意難知。今數四說。此中有義。所
說四相即依動念剎那而說。心隨妄動名生。
生已逕停名住。住已衰變名異。異已遷謝名
滅。然生已至滅。滅已復生。總攝四相名為生
滅。是故但名生滅門耳。覺此四相故有四位。
四位逆次覺四相也。故說凡夫能覺知等。有
義。此說其理不成。若念遷謝名滅相者。即凡
夫念應永不滅。覺滅相已則不滅故。異住等
相為難亦然。若凡夫位雖覺滅相滅相仍在。
應至佛位雖覺生相生相猶存。所起覺相何
成利益。又既自說生已至滅滅已復生。既覺
滅相不滅故不生不生故不滅。即應凡夫位
離生滅念。住異等相為難亦爾。故此所說理
必不成故。四相者應依識辨。謂由無明違平
等性起業轉現三種生相。相心今生成黎耶
識。故業轉現皆名生相。雖此一心為生。所
生而亦非是我我所相。無明與前生相和合。
迷所生心無我我所。復能發起我癡我見我
慢我愛四種住相。相前生心。今至住位起我
我所。內緣而住。即所相心成第七識能相。四
惑而為住相。無明與彼住相和合。不覺所計
我我所空。復能發起六種異相。謂貪嗔癡慢
疑惡見。相前住心今至異位。外向攀緣成六
異識。故六煩惱名為異相。無明復與異相和
合。不覺外塵違順性離。由是發起七支惡業。
能滅異心墮於惡趣。故彼七支名為滅相。能
相四相所至之位取境別相皆為心所。由本
無明違平等性之所起故。所相之心所至之
位取境通相而為心王。由從本心諸法總源
之所起故。皆依心起名俱時有。有麁細故覺
時差別。有義。此說理亦未然。別有能相所
相法者。是小乘宗非大乘故。大乘四相但是
假立於起有為無功德故。此中四相雖說虛
妄。因緣所起非假說故。若由無明起業轉現
相。心今作業轉等者。即業轉現皆應有二能
相二義異故。心若不作業轉等者。如何能
成黎耶生相。無三分心不成識故。又如何言
能相。四相所至之位皆為心所。業轉現三非
心所故。又若業等皆生相者。三細唯應佛地
所斷。如何唯說斷業相耶。應八九地非斷轉
現說。是生相唯佛斷故。細中之麁應非轉現
說。是菩薩所知境故。細中之細應皆三種
許。是生相佛所知故。又業初起可名為生。
轉現後起寧生相攝。非由本識攝及是不相
應。則今轉現皆生相攝。轉現非是初生心故。
若說業識非是已生故兼轉現皆生相者。則
我癡等非是已住故兼四惑為住相耶。彼既
不然。此云何爾。彼異滅等為難亦然。若我
癡等為住相者。末那唯應四惑相應。唯許四
惑為住相故。便違論說慧等俱起。既說法身
能覺住相。法身唯應能斷末那。即不斷染現
色。能見皆應不斷。非四惑故。便違論說。法
身菩薩離六染中間四染。既此所離非我癡
等。彼住相非謂四惑。若貪等六名異相者。
計名執取何所攝耶。非於貪等能攝彼二執
惑。行相極差別故。若斷貪等名離異相。即此
二染二乘不斷。便違論說。執相應染二乘解
脫究竟離故。又應意識唯貪等俱說。六異
相起意識故。便違論說觸等俱起。故知異相
非謂貪等。若七支惡是滅相者。即未覺時常
起惡業永世惡趣。以未覺時有彼七支諸過
惡故。生人天者應離滅相。離七支惡生人天
故。善惡二趣皆有異熟。豈惡趣業獨名滅相。
故知滅相非七支惡。既此所說不應正理。由
此四相非同前說。今以二門略辨其義。一
辨明。二別說。初總明者。心性本來離生滅
念。而有無明動心令作生住異滅。故名相
無別四相而作能相心。既由無明鼓心令動
遂有微著不同。而先後際異。先際名為生
相。後際最麁名為滅相。即彼中際名住異相。
二別明者。對位分相。即九相中前之八相。生
一住四異二滅一生相。一者即初業相。謂由
無明動彼淨心至此最微動念之位動念初起
名為生相。論說佛地斷微細念。細中之細是
佛境界。故知唯業是生相也。住相四者。謂次
四相。所謂轉現智相續相。前二本識。麁分之
位。是法我執所住之境。後二事識。細分之
位。是法我執能住之心。無明與前生相和合
轉彼靜心。乃至此位行相猶細。但是能所
別法執□住未別異故。故下論說法身菩薩
覺於念住。麁中之細細中之麁菩薩境界界
此四相總名住相。異相二者。謂次二相即是
執取計名字相。無明與前住相和合轉彼靜
心至此事識麁分之位。行相稍麁。依於異根
取別異境起異執故。故下論說新發意菩薩
覺於念異捨麁分別。麁中之麁凡夫境界。此
麁中麁既是意識。意識即攝此二相故。故此
二相總名為異。滅相一者。即起業相。即由
無明轉彼靜心至此後際周盡之位。能令靜
心□於六道如□伎人作牛馬等。故下論說
造種種業受果不自在故。以此九相數處得
名。或開九相。或本事識。意意識。或為六
染。或名二礙。或辨麁細。故今細位說為四
相。即指九染。非謂別指我癡等也。有義。此
說亦未應理。既說四相皆非能相。不應起業。
是其滅相能□靜心是能滅故。四相何不攝。
業繫苦亦名所起之妄相故。既生異滅無別
能所。寧住相有能所四耶。應生異滅皆有能
所。彼既不然。此云何爾。或住異滅皆名異住。
隨應皆有別異。執著能成能住異趣身故。彼
既不爾。此云何然。若許皆通。便成難□。故
此四相不應立也。若以論說念無異相念無
住相必應立者。何不具言念無滅等。況新論
說中間二相不言住異故不為證。下言心相
生住異滅者。此義殊故不為證。謂顯九相皆
有生等。得無念者知此九相生起逕停衰變
謝滅皆依心起無有自性。非謂別配前之八
相。亦非四位別覺四相不同。初師不應為難。
又言。四相俱時等者。謂即指其始覺四位。謂
顯始覺有四位相。而釋經中四種禪義。非謂
安立無明四相。新論但言如是知已則知始
覺不可得。以於一心前後同時皆不相應無
自性故。謂由無明起麁細念念起皆有生住
異滅。而諸凡夫都不覺知念之起滅而受輪
迴。今以本覺內外熏力覺念淺深有四位相。
何要強立無明四相。若謂障謂二義相成勿
違古人。故論立者。生一住四異三滅一。生
一住四義如前釋。異相三者兼起業相。起善
惡等別異業故。由其異業令趣別故。是麁中
麁。意識攝故。皆三賢等所知境故。滅相一
者。即業繫苦。靜心□為趣生相故。此是無
明所起相故。是最後際終盡處故。至此方成
流轉苦故。此釋雖勝第三師義。而於至難亦
未能淨。後有智者辨而通之。然此四相唯一
夢心。皆因根本無明之力。是故經云。無明住
地其力最大。論說無明能生染法。正謂此
也。雖復如是從微至著辨四階降。然至始終
意無前後。麁細鎔融唯一心故。故說四相俱
時而有。若未達心源。隨行淺深覺有前後。
若達心源者。一念四相俱時而知。是故經云。
菩薩知終而不知始。諸佛如來始終俱知。依
此義說始謂生相終謂滅相。既因無明不覺
之力起生相等種種夢念動惡心源轉至滅相
流轉生死備受諸苦。今由本覺內熏為因善
發聞熏而為外緣。體用融通同一熏故。益彼
真如解性之力。損彼無明迷闇之相。漸白心
源始覺滅相終覺生相。朗然方悟。覺了心源
本無所動今無所靜。平等。平等住一如床。無
本始覺二相之異。即經所說夢渡河喻意在
於此。舉而說之。上辨四相。下釋論文。既前
三義不應正理。是故釋文但依正義。即此第
一覺相之中□下四義。一能覺人。二所覺相。
三覺利益。四覺分齊。下三覺相其義亦然。如
凡夫人者。是能覺人。在十千劫十信位中。以
是位前都未覺念未離分別。故名凡夫。覺知
前念起惡者。明所覺相。謂此位中心如輕毛
隨風東西數有進退。前念不覺於身起彼常
樂等總而生惑著。即知所起心是惡也。能止
後念令不起者。辨覺利益。既覺前惡後。即於
身起彼無常無我等相。而生厭離欣樂涅槃。
不生滅著顛倒心也。雖復名覺即是不覺者。
能覺分齊。覺惡能止雖復名覺。而不覺知舉
體是真妄生厭離。即是不覺。故經說云。說
身無常而亦不說厭離於身我。今為汝說勝
三修法。此即順於四相義解。或此位中未達
空理。不知一心本無動念。見有所起念念差
別。前念不覺起煩惱。念後起厭心而欲除滅。
覺念是惡隨復名覺不覺念無則是不覺。故
經說為愚夫所以行禪。七卷經云。漸次增勝
無想滅定名愚夫禪。此釋稍好。二論會同故。
新論云。前念不覺起於煩惱。後念制伏令不
更生。此雖名覺即是不覺。
論。如二乘至名相似覺 釋曰。此第二覺相
也。二覺相也。二乘觀智等是能覺人。新發
意菩薩是三賢位。十解初心名發心住。舉而
等後云初發意。得人空門同二乘說。覺於念
異等者。明所覺相。如前所說三種異夢從本
靜心無明眠起。此三乘人共智無我從異夢
覺異相永無名。覺於念異念無異相。已捨麁
分別等者。是覺利益。既此異相即是意識起。
我我所自他異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麁
分別執著相也。名相似覺者。是覺分齊。雖
捨如是麁分別執。而猶未得法空真理。是故
但名相似覺耳。或此位中得我空真如。知彼
真如本無相念與無明念體相別異。由此但
能捨麁分別。而未能知念即無念。非真覺故
名相似覺。故經說為觀察義禪。謂知自共相
人無我已於法我隨順觀察義禪。前釋順古
違新論文。後釋甚差兩論快會。故新論云。
覺念無念體相別異捨麁分別。
論。如法身至名隨分覺 釋曰。此第三覺相
也。法身菩薩是能覺人。初地能證遍行真如。
顯自法身遍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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