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抄第三卷手決

T2796 · 古逸部 · 共 35 段

此□□□□□□□佛依王舍□□□□ □□□應是等□□□□見解之亦同五錢者 □□□□□□□□□□□□□□□善見解 他僧□□角五錢等也。乃是善見五錢成重 與四分同也。 □觀五事者。一處。二時。三新。四貴。五賤等 也。其處者應觀取物處主捨不已作得心不 主。若不捨不成夷等說之。五錢為允者戒律 宜應從急。當部及善見但五錢犯重之文。道 從急也。更不勞引諸部。多論隨依國法之文。 又不要古大同錢之語。故名五錢為允也。 上三句互反皆同者。上三並貴時取後賤時 賣。依初依貴時結罪。若本取時賤後賣時貴。 若結罪邊就初取賤時。結罪名反皆同。師徒 四人互相教共盜。一人六錢者師主自取三 文一蘭。教三弟子各取一錢。教不滿五邊共 得一蘭。其三弟子各教和上取三錢。二同學 各取一文。自取一文。三弟子教人各滿五邊 各得一夷。自取一文邊得一蘭。善見盡地作 字者為分界也。知法人盡一頭云齊。此處是 某甲地。盡一頭輕。具足兩頭了重向前列自 業不合他業者不得兩業。合為一也。自偷業 與教他夷蘭。各自別非一也。 殺遣使者。直往遣人捉刀殺。 往來使者。遣一人往殺不遂。即來更令往殺。 後不遂情還却來。如是重重來往故云往來 也。重使者。前遣人往殺事不遂情。更遣異人 往殺。如是五人十人名為重使。展轉使者。前 殺王人。殺王人後殺張人。張人後殺李人。李 人後殺趙人。如是展轉相殺至於百千人。故 云展轉。遣書者。遣人持書往彼。彼人得言即 自斷命。教遣書者。語前人云。汝作書與某甲。 令其自死。三性者。教人往殺隨入阿性。但言 命終。斷即得其罪。餘如後蘭者。如下持犯篇 中。教人三性得罪等廣說。薩婆多比丘知星 歷陰陽吉凶者。比丘善知星歷陰陽龜易。餘 國興衰軍馬形勢。以比丘語征破異國有所 殺害。兼得財皆得殺盜二夷罪。優婆塞例同 者。此五戒人以王法故同心共征他國。手雖 不殺以同心故亦得二罪也。優婆塞為王所 使犯清淨戒。自殺偷蘭者。謂命斷自不合結 夷。但結方便也。過失殺人者。以贖論者謂失 奪也。失手殺誤借殺等。以財物贖過而論。大 殺戒。佛在毘舍離城。為諸比丘說不淨觀。依 決律釋。 戒本七句。若比丘者。能犯人也。 二實無所知者。明其境虛。三自種言我得上 人法我已入聖智勝法我知是我見是。已來正 障過體我得上人法。總舉過人法。我已入聖 智勝法。別舉無師過人法。言勝法者。別舉有 師過人法。言我知是我見是者。重語前二句。 已入聖智勝法等兩句。四彼於異時若問若不 問欲自清淨故作是說我實不知不見言知言 見。虛誑妄語等明其自言。彼於異時者謂非 妄語時。我實不知不見言知言見虛誑妄語。 以道。前罪故五。除增上慢者。除開勝也。無師 聖法名為增上。未得謂得。名之為慢。忍教無 知聖不結罪故云除也。六結罪。是比丘波羅 夷。喻云。譬如大石分為兩片。不可還合。比丘 亦如是。七不共住者。謂殯也。就結章中又分 三位。初諸大德我已說四波羅夷法者。告眾 情也。二若比丘犯一一波羅夷乃至波羅夷 不應共住。除擬執也。三今問法大德已下至 是事如是持。問淨勸眾令持。 造房緣起也。世尊因呵責造過量房。引龍像 二喻及賴吒事。便呵責制戒。往昔恒水邊有 𧋠髻梵志。每被摩尼乾龍所纏極成憂悴。乃 至佛所令乞珠云。我今須如此。頸下珠瓔珞。 汝以信樂心。施我嚴好珠。龍云。我所致財寶。 緣由此珠故。汝是乞求人。不後來相見。又有 一比丘。在林邊坐禪。每被虫鳥驚恐。即來白 佛。佛令乞翅。鳥云。我本致飲食。良由此兩 翅。今者從我乞。吏我臆捨地。又有比丘。名 曰賴吒。是長者子。自出家已來不從父。乞其 父曰。未見有沙門。婆門不從我乞者。汝是我 子。何為不從我乞。比丘說偈言。多求人不愛。 不得懷怨恨。是故我不乞。恐生增減故。戒本 三句。若比丘。能犯人。二自求作屋已下至無 妨處無妨處來。正教比丘房量大小指受方 軌也。三若比丘有難處妨處自求作屋不將 等至尸沙。違教結罪。 人身量同。爾者人約 多分身量共同也。以姬周者。即隋煬帝姓姬。 周朝時也。隋煬之名乃是死後諡號。御寓者。 天地上下曰寓。唯論以言者。了論也。率律倒 也。依五分佛搩手二尺為定者。五分僧祇翻 年代三藏各別。良由此也。六尺為步忽絲為 先者。孫子算經云。度之所起起於忽。忽者蠶 口忽出也。十忽為一絲。十絲為一毫。十毫為 一釐。十釐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 六尺為一步。若用今時尺者。從忽已來計不 成六尺之步也。計四尺八寸為步也。餘曾遊 晉魏者。謂蒲晉降澤露并派等。抄主並曾遊 此地。四衢道即四衢路。亦是四交道四出也。 諸者識也。陰者嶮岸也。園田者好園田處妨 也。四種者。二越手三異界。三作私房多。四妨 處。四分若教他作者。受教者過量犯為欲一 言通結二罪。受教者是房主受教殘。受教者 是巧師是蘭也。 佛在拘睒彌。憂填王為闡 陀比丘造房。便斫路中神樹。惱亂非人。以舉 白佛。佛因為說呵責制戒。若死遠去不還等 者。此是多論文。今具寫之云。若房主死若遠 行者。絕不還隨意處分。若與三寶。若隨親 與。若乞白衣。若自賣得錢。自在隨心。若賣 房不得賣地。若房主不處分與屬四方僧。言 若房主死竟屬四方僧。不同遠行不還歟。依 處分不得也。如殺父羅漢等者。相解不同。如 但殺父有非羅漢。無有是謗不假虛成故不 同也。妄語兩舌者。如離間他兄弟知他實無 有惡意。欲離間他必須惡語。兩邊破和名為 兩舌。舉此二對意。從上謗僧之事必是假妄 語而成。妄語墮罪也。後得僧殘。羅漢妄語其 事雖一而得前罪殘。亦示又得提也。下二眾 者。沙彌沙彌尼也。式叉尼指入沙彌尼中也。 相心謂淨等者。比丘實知彼淨。諸人亦知不 淨。自相心亦為言是淨。違自相心說不言淨。 但違相心即結謗罪也。如打破戒犯墮者。 破戒持戒但打皆墮。違心起謗不間淨穢也。 語實者舉實也。相實者即相心云根也。又相 實者。前雖是女要須相心不擬也。事實者。如 殺王人眾還道殺王等事實也。逮于下篇者。 指下九十中利吒違諫戒也。謂五篇中下篇。 非抄下篇也。事希者破僧事希也。法隱者。其 事既希諫法亦隱也。或但有因用者。謂一寺 之內各自相朋。善惡相乖。即是破僧之因。又 如說欲不障道。即是犯提之因。終不辦果者。 謂無諫法終不成僧殘之果。行寔網生者。網 者恒也。既行惡行即違教法。生在地獄也。廣 如戒本疏者。彼諫云。破羯磨僧輕蘭非逆。破 法輕者重蘭得逆。三諫者三屏諫。四違屏諫。 五違僧諫。言乖趣合者。謂戒雖即言乖理趣 並合。五現法樂者。謂貪坐禪習定也。其事實 爾者。謂所諫之人實有其行。能人不善諫他。 設違無犯。

在阅读器中打开《律抄第三卷手決》→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

同分类经文:
梁朝傅大士頌金剛經御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金剛暎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