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律并論要用抄
T2795 · 古逸部 · 共 79 段
救 當護持佛戒 □□□□□
明戒律緣起第一 明受戒法第二 明結界
法第三 明羯磨法第四 明說戒法第五
明安居及受日法第六 明自恣法第七 明
衣法第八 明功德衣法第九 明淨地護淨
法第十 明任究僧徒同住眾法第十一 明
三寶物法第十二 明亡比丘輕重物看病囑
授法第十三 明五篇七聚持犯輕重第十四
明除懺悔法第十五 明會通諸律違負第
十六 明諸部雜威儀第十七
大聖如來愍悼群有。示生迦夷樹王成道。四
十九年隨緣化物。臨涅槃時以此律藏付優
波離。如來滅後尊者大迦葉。匡究三寶簡得。
五百大阿羅漢在王舍城結集三藏。當時優
波離一夏之中八十度昇高坐。具足誦出大
毘尼藏。有八十誦。悉以囑大迦葉。迦葉將入
涅槃。復以律藏付囑阿難。阿難臨滅付二大
士。一名商那和修二名末田地。依付法藏經
說。末田地向罽賓行化。經中更不記也。商那
和修在王舍城行化。臨滅之時以法付囑優
波掬多。自掬多已上有五大師。皆總持八萬
法藏。智辯超群。優波掬多雖得總持神通智
力莫之能比是。優波掬多有五弟子。一薩婆
多。是十誦律主。二曇無德。此方名法正。有大
乘根性。即是四分律主。三名彌沙塞。即五分
律主。四名婆麁富那。即是僧祇律主。五名迦
葉毘。此土未有此。之五人亦皆是大阿羅漢。
不能總持八萬法藏。各隨己見遂分為五部。
釋迦出世當此土周幽王時。到漢明帝經像
始至。逕百年許方有比丘。支竺微解漢語。少
翻胡經。至秦主姚興深信佛法。以弘始八年。
於長安草堂寺。請天竺沙門羅什法師重翻。
舊什法師善曉方音。明解佛法。於是佛法廣
流布也 十誦律。以秦弘始八年。罽賓國有
三藏法師。名弗若多羅。受持十誦律來到長
安。共羅什法師翻出譯。一分未訖。三藏身
亡。又有蘆山遠法師。與曇摩流支續翻。後復
有三藏律師。名卑摩叉。又復是羅什法師所
承習師自來到。壽春石澗寺重校律本。復出
三卷。律序置之。於後此土律興。十誦最初
四分律。有晉國沙門支法令。親向于闐國得
胡本還到秦國。秦主姚長以弘始十二年。於
長安中興寺集令德沙門三百人。請罽賓三
藏大乘律師名佛陀耶舍。翻出四分律。涼州
比丘竺佛念。護胡為漢。秦國道雲等筆受。律
教東流四分第二。第三五分律。有罽賓國三
藏法師。名大十。將五分胡本來到楊州。以晉
景平元年十月中。晉侍中瑯琊王司馬練共
比丘竺道生等請令出之。戒律流行五分第
三 摩訶僧祇律。有此土比丘法顯。輕身重
法。自詣胡國。求覓經論到摩竭國邑連弗邑。
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寫得胡本。將還此國。以
晉義熈十二年十一月到楊州。於鬪場寺共
三藏佛陀跋陀翻出并六卷涅槃經。此土律
興僧祇第四 迦葉毘律亦名迦葉維一部
律。眾生未感不行此土。
十誦明十種受戒法。一自然得戒。謂佛無師
自悟。二自性得戒。謂大迦葉。三見諦得戒。
謂居隣等五比丘聞說四諦尋發具足。四善
來得戒。謂耶舍等及如來一代善來所度。何
以故。佛是法王自與受戒。此是等最後身。比
丘終不學地無常故。五三語得戒。謂未制羯
磨前。謂羅漢所度者但為受三歸即得具足
戒。六問答得戒。亦名論義。謂須陀耶沙彌年
始七歲。佛問其義。一一答。佛稱可聖心勅諸
比丘與受具足。從問答得戒。因勅比丘故亦
名勅聽得戒。七者八敬得戒。亦名八重。亦名
尊師法。亦名八不可過法。謂大愛道及五百
釋女求佛出家。佛遣阿難授其八敬聽之出
家。從八敬為名。故稱八敬得戒五分律云愛道從阿
難聞八法已歡喜頂受。又語阿難。為我白佛。
於八法中更乞願。願聽比丘尼隨次大小禮
比丘。云何百歲尼禮新受戒比丘。佛告阿難。
若我聽比丘尼隨次大小禮比丘者。無有是
處。阿難聞已還報。愛道又言。頂受尊敬。佛
言。大愛道歡喜奉行。八法聽即名出家受具
足戒。復白阿難。是五百釋女今當云何。更為
我白佛。佛言。即聽大愛道為作和上。在比丘
十眾中白四羯磨聽。一時羯磨三人不得至
四。此則愛道一人得名八敬受戒。五百釋女
即羯磨受戒。十誦亦如是。若如依四分。五
百釋女亦皆八敬得戒。八遣使受戒。謂半迦
尸尼顏容端政。若出伽藍即有壞行留難。聖
者開聽差一比丘尼。為使往大僧中代其乞
戒。故名遣使受戒。九羯磨受戒。謂十僧作法
十。邊地持律五人受大戒。以邊地佛法創行。
僧徒希尠。集之至難故。大聖開聽五人受戒。
又四分云。得阿羅漢者。即名出家受具足戒。
此人得最上法。名為上法受戒。故摩夷論云。
時有年不滿二十。而受生疑問佛。佛言。聽教
數胎中月及潤月猶不滿。佛言。此人得阿羅
漢不。答言。得。佛言。此人名為上受具戒。又
尼眾中女人曾出適年十二聽受大戒。通此
合有十二種受戒。此十二種中自然得戒。唯
佛一人自誓得戒。唯大迦葉一人見諦得戒。
局在居隣。五人善來得戒。通及僧尼佛。佛在
時有佛滅後更無善來受戒法。三語得戒。居
在大僧。未立羯磨已前聽。立羯磨已後不聽
問答得戒。若今末法中有須陀耶沙彌。亦聽
受戒八敬得戒。唯居尼眾愛道一人不通。餘
者遣使得戒。唯在尼眾半迦尸尼。若今末代
有如是比丘。聽小小顏容不得也。邊地五人
得戒者。今邊方有佛法。初行處皆悉開聽曾
嫁十二居在尼眾上法受戒通彼僧尼。今若
有得阿難漢者。亦即得名戒。唯羯磨一法教
通凡聖被及。僧尼該羅現未須知作法。成以
不成故。依諸部廣明 問。羯磨受戒具足幾
緣得名如法 答。依僧祇律具六緣得成如
法。何者為六。一者受戒人年滿二十三衣鉢
具。二者受戒人身無十三遮難。三者要結果
成就。四者界內僧盡集。無其別眾。五者羯磨
稱文無有增減。六者十僧滿足如法清淨。備
此六緣得名如法。六中少一受戒不成 問。
年云何滿二十 答。僧祇云。要年滿二十歲。
滿二十雨。若年滿二十。不滿二十雨不得戒。
但使雨滿得受戒。若冬時生夏安居竟受戒。
是名不滿二十。若春時生安居竟受戒。是名
滿二十。前安居竟時生還前安居竟受戒。後
安居時後安居竟受戒。是名滿二十。四分家
十二月為一歲。滿二十人取本生月。皆名滿
二十得具足戒。僧祇家逕二十雨滿得具足
戒。如臘月生者至滿二十逕十八雨。故名不
滿。如是等要滿二十夏後方得受戒。然受戒
事重。是出家根本。若本法不成即非比丘。與
白依無別。受人信施及以禮拜。皆名為盜。得
罪無量。若人定知年小受戒者。雖逕百年猶
名沙彌。不應受大比丘禮敬及受信施。當更
受戒 問。此受戒已來備逕布薩羯磨。何故
更得受戒 答。此作受大戒。意聽羯磨布薩。
非盜心聽故 四分聽更受戒 答。祇云。若
人自不知年幾當問父母親里。若復不知當
看生年板。若無是者當觀其顏狀手足成就。
以不若如是不知當問。何王何歲國土豐儉
𣵡澇等。非謂一切如是特有難知者。如是一
一尋究。若實不知滿二十。雖手足成就亦不
得戒也 問。四分云。年不滿二十。聽數胎中
月潤月等。此後云何 答。有人初受戒時。意
謂年滿二十。受戒竟方知不滿。懷疑問佛。佛
言。聽數胎中月潤月。若數一切十四日說戒。
以滿年數無犯。此是大聖開令得戒。依此間
國法五年再潤 十誦云。洴沙王六年一潤。
五分五年一潤。未知依何者是定 第二身
無遮難者何故須問也 答。十三難人為三
彰所牽與聖道隔絕。障不發戒名為難。是故
須問 又問。十三難者名義云何 答。一邊
罪難。此人曾受大戒。犯波羅夷為僧滅擯。後
自還復更出家。蠲在眾外。名邊障不發戒。名
難也。二污淨行尼難。從出家已來不犯婬者。
名為淨行。若白衣時污犯。此人故名為難。三
賊心受戒難。此人無師自剃髮。著袈裟不受
戒。而共他布薩羯磨竊盜佛法。故名賊心。若
下三眾盜聽說戒羯磨。詐同僧事亦犯也。四
破內外道難。此人先是外道來出家。受戒後
不捨戒。還入外道。邪見心重。自然失戒。若
更欲於佛法求出家受戒者名難也。五黃門
難。此人性多煩惱。闕於持戒。煩惱障重不發
大戒。故名為難也。六殺父難。七殺母難。白
衣殺父或殺母。違恩處深障。不發戒。八殺阿
羅漢難。白衣時殺比丘。臨命終時顏色不變。
九破僧難。妄說邪法。或亂群情。同界之內別
行法事。斷壞佛法。知而故為。故名為難。十
惡心出佛身血難。此人方便欲殺佛。而不能
斷命。侵損聖體。違理處深。得重逆罪。今時
末世燒壞精舍形像舍利。若見瑞相亦得逆
罪。不得受戒。故名為難。十一非人難。若鬼
若天變作人形欲受大戒者。名為非人難。十
二畜生難。若龍若狐化為人形。不得與受
戒。十三二根難。此人身具有男女二根。於僧
尼二眾無安置處。故名為難。此十三人中初
四及五逆業障攝。黃門一人煩惱障攝。後三
人報障攝。三障所羈一形之中不可改易。未
出家莫度已出家當滅擯。廣解如論中所說
也 問曰。不問十三難。為作戒不 答。四分
云。自制已後不得戒 又問。本為防難故。今
實無者何須問也 答。雖為難故問。若實有
難問以不問俱不得戒。若實無難問便得戒。
不問不得戒 第三明結界成以不成後結界
法中當說 第四界內僧盡集。不來者與欲
眾僧和合無其別眾也 第五羯磨稱文者。若
作白四羯磨。而白五白三白二白一皆不成
也 第六僧數滿者。要清淨大比丘十人。若
過十人名為眾。滿減則不成 問。犯重人及
十三難人作和上。為得戒不 答。四分云。此
不足僧數不得戒也。自餘證人犯重。但使證
人多則得戒。少則不得戒 四分云。時有從
不持戒和上受戒。後生疑問佛。佛問。汝知和
上持戒不。答言。不知。佛言。得。名受具戒。復
有從不持戒和上受戒。佛言。汝知和上不持
不。答言。知。汝知不應從如是人受具戒。答
言。不知。佛言。此得名受具戒。又後有主疑問
佛。佛言。汝知和上破戒不。答言。知。汝知不
應從破戒人受戒不。答言。知。佛言。汝知從破
戒人受戒不得戒不。答言。不知。佛言。得名受
具戒 第四人三句俱知者。不名受具足戒
問。無和上得受戒不。佛言。不得。十誦律
云。優婆離問。無和上得受具戒不。佛言。得名
受具戒。羯磨人及眾僧有罪。四分云。時有和
上九歲授人具戒。不知成受戒不。佛言。成受
戒。眾僧有罪 問。無衣鉢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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