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義章
T1851 · 隋 慧遠撰 · 诸宗部 · 共 1233 段
義有五聚一者教聚 二者義聚 三者染聚 四者淨
聚 五者雜聚。
教聚之中別有三門一眾經教迹義 二三藏義 三
十二部經義。
言異說者。異說非一。晉武都山隱士劉虬說
言。如來一化所說。無出頓漸。華嚴等經。是其
頓教。餘名為漸。漸中有其五時七階。言五時
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等。說五戒十善人天
教門。二佛成道已十二年中。宣說三乘差別
教門。求聲聞者。為說四諦。求緣覺者。為說
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及制戒律未說空
理。三佛成道已三十年中。宣說大品空宗般
若維摩思益。三乘同觀。未說一乘破三歸一。
又未宣說眾生有佛性。四佛成道已四十年
後。於八年中說法華經。辨明一乘破三歸一。
未說眾生同有佛性但彰如來前過恒沙未
來倍數。不明佛常。是不了教。五佛臨滅度。一
日一夜。說大涅槃。明諸眾生悉有佛性法身
常住。是其了義。此是五時。言七階者。第二時
中。三乘之別。通餘說七此是一說又誕公云。
佛教有二。一頓二漸。頓教同前。但就漸中。
不可彼五時為定。但知昔說悉是不了。雙林
一唱是其了教此是二說又菩提流支。宣說如來
一音。以報萬機大小並陳。不可以彼頓漸而
別此是三說。
次辨其非。劉虬所云。佛教無出頓漸
二門。是言不盡。如佛所說四阿含經五部戒
律。當知非是頓漸所攝。所以而然。彼說被小
不得言頓。說通始終。終時所說。不為入大。不
得言漸。又設餘時所為。眾生聞小取證。竟不
入大。云何言漸。是故頓漸攝教不盡此是一非又
復五時七階之言。亦是謬浪。若言初時為提
謂等。說人天法。不論出道。何所依據人天教
門。如來一化。隨諸眾生。有宜便說。豈局初時。
又提謂經說。諸眾生吾我本淨。吾我本淨。是
眾生空。又說諸法皆歸本無。諸法本無。即是
法空。又復提謂。為眾懺悔五逆等罪。悟解四
大五陰本淨。陰大本淨。亦是法空。二空即是
出世直道。云何名為人天教門。又說法時。提
謂波利。聞法獲得不起法忍。時四天王得柔
順忍。三百賈人。得成信忍。三百龍王。得信忍
根。阿須輪等。發菩提心。山神樹神水火神
等。皆得十善。作菩薩道。二百賈人。得須陀
洹。不起法忍者。是七地已上無生忍也。柔順
忍者。四地已上所得忍也。信忍在於初二三
地。信忍之根。當應在彼解行終心。菩提心者。
解行之初。言得十善作菩薩者。當應在彼種
性已上。亦可在彼賢首已去。須陀洹者。小乘
初果。此皆成就出世正道。云何名為人天教
門。又普曜經明。佛與彼提謂波利二人授記
當得作佛。號曰密成。明知。所說非人天教。
又提謂等。聞法已去。不向鹿苑。憍陳如等。未
豫斯會。云何以此與後作漸。是大難解。第二
階。云如來於彼十二年中。唯說三乘差別教
門。依何文證。經中但云求聲聞者為說四
諦。求緣覺者為說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
何曾說言在十二年。又若眾生。於餘時中樂
聞是法。或在此時樂聞餘法。佛豈不說。判無
斯理。然實別教。如來一化有宜便說。不得定
言在十二年。云何得知。如四阿含五部戒律。
是小乘法。戒經說言。釋迦如來於十二年
中。為無事僧略說戒經。從是已後。廣分別說。
增一阿含。亦同此說。明知。戒律始終通制。又
長阿含遊行經者。佛涅槃時。方始宣說。明知。
經法始終通說。不止在於十二年中。又佛於
彼五年之中。說十萬偈摩訶般若。明諸法空。
七年之中。為諸菩薩。說般周經。亦說色心
一切法空。云何而言十二年中未明空理。以
斯准驗。人言定謬。第三階。云三十年中。宣說
大品空宗般若維摩思益。未曾破三以歸一。
又未宣說眾生有佛性。言義未了。是故彼法
華為漸。然般若經。佛成道已五年便說。云何
定言在三十年。又大品經往生品中。諸比丘
等。聞說般若讚歎檀度。遂脫三衣。以用布施。
龍樹釋言。佛制三衣。不畜得罪。何故不重
尸波羅蜜。犯戒行施。以此在於十二年前佛
未制戒。是故不犯以是證文。非局在於三
十年中。維摩思益三十年者。依何文證故知。
但是妄情安置時分且爾。若言般若說三同觀
淺法華者。涅槃經中亦言。此經出聲聞故名
聲聞藏。出辟支佛故名緣覺藏。出菩薩故名
菩薩藏。又師子中說十二緣。下智觀故。聲
聞菩提。中智觀故。緣覺菩提。上智觀故。菩薩
菩提。上上智觀。阿耨菩提。彼經亦說三乘同
觀。應淺法華。又勝鬘中說。摩訶衍。出生一切
聲聞緣覺。世及出世間一切善法。彼經亦應
淺於法華。彼既是深。大品同觀。何為獨淺。若
言般若不破三乘淺法華者。大品經中舍利
弗問。若都不退。空復不異。何故得有三乘差
別。不唯一乘。須菩提答。無二無三。若聞不
怖。能得菩提。此與法華無二無三。其言何別。
而言非是破三歸一。又龍樹云。當知。般若
於華手經法華經等無量經中。最以為大。云
何言淺。若言般若不說佛性淺於涅槃者。經
說佛性。亦名般若波羅蜜。亦名第一義空。大
品所說般若及空。即是佛性。云何說言不明
佛性。又大品中。宣說真如實際法性。龍樹
釋言。法名涅槃。不戲論法。性名本分。猶如
黃石金性白石銀性。一切眾生。有涅槃性。此
與佛性有何差別。而言不說佛性。既齊淺深
之言無宜暫施。又維摩經。以不思議解脫為
宗。斯乃十解脫中。初解脫門。當知。此是頓教
法輪。云何言是不了義經。思益亦爾。第四階。
云四十年後宣說法華。破三歸一。未明佛性。
又說如來前過恒沙未來倍數。猶是無常。是
故與彼涅槃為漸。經中實說。佛成道已過四
十年說法華經。然與大品前後難定。何故如
是。龍樹菩薩釋大品經云。須菩提聞說法
華。舉手低頭。皆成佛道。是故今問退不退義。
以此文證。前後不定。若言法華破三歸一深
於大品。此如前破。若言法華未說佛性淺於
涅槃。是義不然。如經說性即是一乘。法華
經中辨明一乘。豈為非性。又法華中不輕菩
薩。若見四眾高聲唱言。汝當作佛。我不輕汝。
以知眾生有佛性。故稱言皆作。但言皆作。即
顯有性。若言如來前過恒沙未來倍數未明
常者是義不然。當知。彼說踊出菩薩所見
之應。前過恒沙未來倍數不論真身。若論真
身。畢竟無盡。云何得知。是應非真。經言我
成佛已來。說法教化。踊出菩薩。復言我常
在靈鷲山及餘住處天人所見。明知。是應。
此應何故未來倍數。以其所化踊出菩薩。於
未來世過倍數劫。皆悉作佛。不假佛化。如來
爾時。息應歸真。故言倍數理實佛化畢竟無
盡。問曰。若言前過恒沙是應非真。何故論
中說為報佛。釋言。約化顯實。故爾化來多
時明真久矣。彼既說應未來倍數。何得報。
此疑真不了。又涅槃中。嘆涅槃經有大利
益。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授記莂。成大果
實。得益既齊。所明寧異。如龍樹實云。法
華經者。最為甚深。以說聲聞得作佛故。是故
餘經。皆付阿難。唯法華經獨付菩薩。准驗斯
文。不得言淺。第五階。云如來垂終說大涅槃。
獨為究竟了義之唱。然實涅槃垂終。所說未
必垂終。偏是了義。如雙林前。宣說勝鬘楞伽
法鼓如來藏經鴦掘摩羅寶女經等。皆是圓
滿究竟了義。何獨涅槃偏是了義。如佛初年
說寶女經及尼揵子。二年宣說廣博嚴淨。五
年宣說摩訶般若。七年宣說般周三昧。九年
宣說鴦掘摩羅及法鼓經。十年宣說如來藏
經。如是等經。皆是圓滿究竟了義。何獨涅槃
偏是了義。誕公所言頓漸之言。義同前破。然
佛一化。隨諸眾生。應入大者。即便為說。隨所
宣說。門別雖異。無不究竟。何獨涅槃偏是了
義。菩提流支言。佛一音以報萬機。判無漸頓。
是亦不然。如來雖復一音報萬。隨諸眾生。非
無漸頓。自有眾生。藉淺階遠佛為漸說。或有
眾生。一越解大。佛為頓說寧無頓漸。辨非如
是。
次顯正義。於中兩門。一分聖教。二定宗
別。聖教雖眾要唯有二。一是世間。二是出
世。三有善法。名為世間。三乘出道。名出世
間。就出世間中。復有二種。一聲聞藏。二菩薩
藏。為聲聞說名聲聞藏。為菩薩說名菩薩藏。
故地持云。十二部經。唯方廣部。是菩薩藏。餘
十一部。是聲聞藏。彼文復言。佛為聲聞菩薩
行出苦道。說修多羅。結集經者。集為二藏。聲
聞所行為聲聞藏。菩薩所行為菩薩藏。龍
樹亦云。迦葉阿難。於王舍城。結集三藏。為聲
聞藏。文殊阿難。於鐵圍山。集摩訶衍。為菩薩
藏。聖教明證。義顯然矣。此二亦名大乘小乘
半滿教也。聲聞藏。法狹劣名小。未窮名半。
菩薩藏。法寬廣名大。圓極名滿。教別如此。言
定宗者。諸經部別。宗趣亦異。宗趣雖眾。要唯
二種。一是所說。二是所表。言所說者。所謂行
德。言所表者。同為表法但法難彰。寄德以顯。
顯法之德。門別無量。故使諸經宗趣各異。如
彼發菩提心經等。發心為宗。溫室經等。以施
為宗。清淨毘尼優婆塞戒。如是等經。以戒為
宗。華嚴法華無量義等。三昧為宗。般若經等。
以慧為宗。維摩經等。解脫為宗。金光明等。法
身為宗。方等如門。如是經等。陀羅尼為宗。勝
鬘經等。一乘為宗。涅槃經等。以佛圓寂妙果
為宗。如是等經。所明各異。然其所說。皆是大
乘緣起行德究竟了義。階漸之言。不應輒論。
教迹之義。略之云爾。
第一釋名。言三藏者。謂修多羅。毘尼。毘曇。修
多羅者。中國之言。此方釋者。翻譯非一。或名
法本。或復翻為真說語言。或名契經。或翻
名綖。人家所以翻為經本。蓋依仁王百論。故
爾如仁王中。佛告大王。經本偈經乃至論
義。一切皆如。以彼經中名修多羅為經本故。
人即執此用為翻名。又百論中。名其經本為
修妬路。或云經本。人復執此定為翻名。蓋
乃隨義以名經體。非正翻名。何者本義。本義
有四。一理教相對。教為理本。故名為本。二就
教中經論相對。經為論本。故名為本。三就經
中自有本末。本自三義。一總為別本。二初
為後本。三略為廣本。是義云何。修多羅中。義
別有三。一總修多羅絯攝十二。莫不皆成一
修多羅。故涅槃云。始從如是終至奉行。如是
一切名修多羅。二別修多羅。就前總中。開分
十一。餘不收者。還復攝在修多羅中。名之為
別。三略修多羅。十二部中。初略標舉一切。通
名為修多羅。後廣解釋。說為十二。如言色者。
即是根本略修多羅部。謂十一種青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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