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品學法經

T0771 · 劉宋 求那跋陀羅譯 · 经集部 · 共 11 段

其有三德學,號真學,為上品; 其持具戒學,號承法,為中品; 其受卑戒學,號依福學,為下品; 其行三事,號散侍,為外品。 又真學三德者:一曰戒行備具;二曰多知經 法;三曰能化度人。是為三德,號真學者也。 又承法具戒者,純五戒,信審罪福,奉承法教 也。又依福卑戒者,但持上四戒,不持酒戒, 隨世習俗,不變欲事,是為依福學也。 又散侍三事,非戒也。何謂三?一者、身歸法; 二者、供養法;三、名於同學法。持自有弓分 別,無師無所承,自然心好,無所拘礙,名散 侍法也。真學功德勝於承法學百倍也,承法 功德勝依福百倍也,依福功德百倍勝散侍 也,散侍功德勝凡俗百倍也。 凡俗之人或不 如畜生,畜生或勝於人。所以者何?人作罪,不 止入地獄,罪竟為餓鬼;餓鬼罪竟,轉為畜 生;畜生罪竟,乃還為人。畜生中皆畢罪,便 得為人。是故人當作善,奉行三尊之教,學上 四品之法,長離三惡道,展轉天上,下生人中 豪尊,世世受福,德長解脫。 若失威儀一事者,常自學如法,應時自 赴誡誨即解。若懈怠不勤者,應退著下座, 後有功德乃更復之;若受語不用及犯戒 者,應便彈棄莫著眾中,恐敗餘人;若新受 法未滿三月者,其有所犯,先不應問也,未 習故也。若諸學者,承用此律,上下相檢,乃 可至竟,疾成大願。 問曰:「若有善男子,欲入正道,欲依大道而 不耐戒,當作何行以求福祥?」 師曰:「亦有 三事,名散侍法,好可奉。何謂三?一者、身所 護法,二者、供養法,三者、於同學法。行此 三事,即勝作凡俗時百倍也。 「又散侍身所 能法者云何?雖不持戒,當與凡俗小異; 遊居之處數就有經道之處,若見世俗所 行善者,法之惡者莫用,好言識也,醜語 勿名。是為散侍第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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