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識論
T1618 · 陳 真諦譯 · 瑜伽部 · 共 43 段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
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顯識者,即是本
識,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何者分別識?即
是意識,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長短、大小、男
女、樹藤諸物等,分別一切法。此識聚分別法
塵,名分別識。譬如依鏡色影色得起,如是緣
顯識分別識得起。是分別若起,安立熏習力
於阿梨耶識,由此熏力本識未來得生;緣此
未來顯識,未來分別識得起。以此因義,是故
生死無有前後。為顯此義,佛於《解節經》中說
偈言:
「顯識起分別,分別起熏習,
熏習起顯識,故生死輪轉。」
所言熏習者,一執著分別性、二觀習真實性。
以此二義故名熏習。第一熏習者,增長阿梨
耶識。阿梨耶識被增長,具足諸能,能生六道,
受生諸識,以是義故生死圓滿。第二熏習者,
名觀習真實性,此熏習能除執著分別性。是
第一熏習被損壞故,阿梨耶識亦被損。阿梨
耶識既被損,受生識亦被損。以阿梨耶識能
生三界,由被損故得三界轉。依此轉依義具
五種,如滅差別相中解說。
顯識者有九種:一
身識、二塵識、三用識、四世識、五器識、六數
識、七四種言說識、八自他異識、九善惡生死
識。其次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者識、二受者
識。
前九識中,
第一身識者,謂轉作似身,是故識名身識。所
言似者,如所執身相貌似身而非真實,故名
似身。此識能作相似身,名為身識,即是五根。
餘塵等八種識亦如是,即是唯識義也。所言
身識者有五種,即眼根界等,是名身識,通是
五根。
第二塵識有六種,色界等乃至識塵,通名應
受識。
第三用識者,六種眼識界等,即是六識。大論
名為正受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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