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
T1593 · 無著菩薩造 陳 真諦譯 · 瑜伽部 · 共 491 段
夫至道弘曠,無思不洽;大悲平等,誘進靡
窮。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塗易久,淪惑難
息。若先談出世,則疑性莫啟,故設教立方,各
隨性欲。唐虞之前圖牒簡少,姬周以後經
誥弘多,雖復制禮作訓,並導之以俗法,而
真假妙趣尚冥然而未覩,故迹隱葱嶺以
西,教祕滄海之外。自漢室受命方稍東漸,
爰及晉朝斯風乃盛,梁有天下彌具興隆,歷
千祀其將半、涉七代而迄今。法蘭導清源於
前,童壽振芳塵於後,安、叡騁壯思以發義端,
生、肇擅玄言以釋幽致。雖並策分鑣同瀾比
派,而深淺競馳照晦相雜。自茲以降篤好
愈廣,莫不異軌同奔傳相祖習,而去取隨情、
開抑殊軫。慧愷志慚負槖、勤愧聚螢,謬得齒
迹學徒稟承訓義,遊寓講肆多歷年所,名師
勝友備得諮詢,但綜涉疎淺鑽仰無術,尋
波討源多所未悟。此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
弘旨,明發興嗟、負心非一,每欲順風問道而
未知厥路。
有三藏法師,是優禪尼國婆羅
門種,姓頗羅墮,名拘羅那他,此土翻譯稱曰
親依。識鑒淵曠、風表俊越,天才高傑、神辯
閑縱,道氣逸群、德音邁俗,少遊諸國,歷事眾
師。先習外典,洽通書奧,包四韋於懷抱、吞六
論於胸衿,學窮三藏貫練五部,研究大乘備
盡深極。法師既博綜墳籍妙達幽微,每欲振
玄宗於他域、啟法門於未悟,以身許道無憚
遠遊,跨萬里猶比隣、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
清二年方居建鄴。仍值梁季混淆、橫流荐
及,法師因此避地東西,遂使大法擁而不暢。
末至九江,及遊五嶺,凡所翻譯卷軸未多,
後適閩越敷說不少。法師每懷慷慨,所歎知
音者希,故伯牙絕絃、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
曲難辯、盈尺之珍罕別。法師遊方既久,欲旋
返舊國,經塗所亘遂達番禺。儀同三司廣州
刺史陽山郡公歐陽頠,叡表岳靈、德洞河府,
經文緯武、匡道佐時,康流民於百越、建正法
於五嶺。欽法師之高行、慕大士之勝規,奉請
為菩薩戒師,恭承盡弟子之禮。愷昔嘗受
業已少滌沈蔽,伏膺未久便致睽違,今重
奉值倍懷蹈舞。復欲飡和稟德,訪道陳疑。雖
慇懃三請,而不蒙允遂,恍然失圖,心魂靡
託。衡州刺史陽山公世子歐陽紇,風業峻整、
威武貞拔,該閱文史、深達治要,崇瀾內湛、清
輝外溢。欽賢味道,篤信愛奇,躬為請主,
兼申禮事。法師乃欣然受請,許為翻譯。制
旨寺主慧智法師,戒行清白、道氣宏壯,志業
閑贍、觸途必舉,匡濟不窮、輪奐靡息。征南長
史袁敬,德履冲明、志託夷遠,徽猷清簡、
氷桂齊質,弼諧蕃政民譽早聞,兼深重佛
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賢為經始檀越,辰次昭
陽,歲維協洽,月旅姑洗,神紀句芒,於廣州
制旨寺便就翻譯。
法師既妙解聲論、善識方
言,詞有以而必彰、義無微而不暢,席間函丈
終朝靡息。愷謹筆受,隨出隨書,一章一句備
盡研覈,釋義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譯事殊
難,不可存於華綺,若一字參差則理趣胡越,
乃可令質而得義,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
翻文質相半。與僧忍等同共稟學,夙夜匪懈
無棄寸陰。即以某年樹檀之月,文義俱竟,
本論三卷,釋論十二卷,義疏八卷,合二十三
卷。
此論乃是大乘之宗旨、正法之祕奧,妙
義雲興、清詞海溢。深固幽遠,二乘由此迷墜;
曠壯該含,十地之所宗學。如來滅後將千一
百餘年,彌勒菩薩投適時機,降靈俯接、忘己
屈應,為阿僧伽法師廣釋大乘中義。阿僧伽
者,此言無著。法師得一會道、體二居宗,該玄
鑒極、凝神物表,欲敷闡至理故制造斯論,
唯識微言因茲得顯、三性妙趣由此而彰,
冠冕倫、舟航有識。本論即無著法師之
所造也。法師次弟婆藪槃豆,此曰天親,道
亞生知、德備藏性,風格峻峙、神氣爽發,稟
厥兄之雅訓,習大乘之弘旨。無著法師所造
諸論,詞致淵玄、理趣難曉,將恐後學復成
紕紊,故製釋論以解本文,籠小乘於形內、挫
外道於筆端,自斯以後迄于像季,方等圓
教乃盛宣通。
慧愷不揆虛薄、情慮庸淺,乃欲
泛芥舟於巨壑、策駘足於修路,庶累毫成
仞、聚爝為明。有識君子,幸宜尋閱。其道必
然,無失墜也。
攝大乘論,即是阿毘達磨教,及大乘修多羅。
佛世尊前,善入大乘句義菩薩摩訶薩,欲顯
大乘有勝功德,依大乘教說如是言:諸佛世
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十勝相者,
一應知依止勝相、二應知勝相、三應知入勝
相、四入因果勝相、五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六
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七此中依心學勝相、
八此中依慧學勝相、九學果寂滅勝相、十智
差別勝相。由此十義勝相,如來所說過於餘
教。如此釋修多羅文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說。
復次云何此中略釋,能顯大乘勝於餘教?今
此略釋顯斯十義唯大乘有、小乘中無。何者
為十?謂阿黎耶識,說名應知依止相。三種自
性:一依他性、二分別性、三真實性,說名應知
相。唯識教,說名應知入相。六波羅蜜,說名入
因果相。菩薩十地,說名入因果修差別相。菩
薩所受持守護禁戒,說名於修差別戒學相。
首楞伽摩、虛空器等定,說名心學相。無分別
智,說名慧學相。無住處涅槃,說名學果寂滅
相。三種佛身:自性身、應身、化身,此三說名無
分別智果相。如此十種處唯大乘中有,異於
小乘,故說第一,佛世尊但為菩薩說此十義
故。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
於餘教。復次云何此十勝相所說無等能顯
大乘?是如來正說,遮小乘決非大乘,於小乘
中未曾見此十義隨釋一義,但見大乘中釋。
復次此十義能引出無上菩提,成就隨順不
相違,為諸眾生得一切智智。而說偈言:
應知依及相,入因果修異,
三學及果滅,智無上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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