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鈔持犯方軌篇表記
G2257 · 民國 弘一撰 · 国译一切经 · 共 61 段
大藏經會謹案弘一大師遺稿中、別有南山戒疏
持犯體狀表、戒疏持犯四行體狀表、戒疏雙持
雙犯表、戒疏殺戒異境表、戒疏殺戒闕想緣表
、戒疏制廣教五意中所詮四相表等、皆與持犯
有關。茲特編為附錄、以備參考。
一知持犯名字此門易解、不立表。
二解體狀
三明成就處所
四明通塞
五明漸頓
六明優劣
七雜料簡┬不學無知歷位分別
├方便趣果分別
├具緣成犯分別
├境想分別
└雜相分別此章於戒疏中有詳表、今略。
┌能持犯體─意思
└所持犯體─事法────┬止持
分四行、 ├作持
歷明體狀。├作犯
└止犯
二教──────┬制門
持犯四行、 │
並對二教以明。└聽門
△一止持──┬制門┬可學──事┬制止(篇聚所禁一切惡事、如婬盜等。)
順古唯 │ │ (無法)└制作(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局事、 │ └不可學─事┬制止 │
無法。 │ (無法)│ (皆心迷、可知。) │
│ └制作 │
└聽門┬可學──事┬制止(房有妨難、衣曾犯過、不合加法。)│
│ (無法)└聽作(房舍長衣量。 望無違犯)───┐│
└不可學─事┬聽止 ││
(無法)│ (皆心迷、可知。) ││
└聽作 ││
△二作持──┬制門─可學─┬事┬制作(衣鉢體量。 望依作行) ││
順古唯 │(無不可學)│ └制止(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局可學、│ └法┬制作(一切教行。 望依作行) │
無不可 │ └制止(一切教行。 望無違犯) │
學。 └聽門──可學┬事┬聽作(房舍長衣量。 望依作行) │
(無不可學)│ └聽止(房舍長衣量。 望無違犯)───┘
└法┬聽作(房處分、衣說淨。 望依作行)
└聽止(房處分、衣說淨。 望無違犯)
△三作犯 翻前止持、可知。 ─┐
│(原稿用黃線)記號、以示彼此相同。
△四止犯 翻前作持、可知。 ─┘
△初約三心明止持──三心─────止持┬三心 無記非業、善惡未著。─本不名持
三心者、識想受。 └望受體 是記業───────說有持義
△二約行心明四行──行心────┬止持┬三性中、唯局無貪等善性。
流入行心、├作持┘ (行心通三性)
思心成業、├作犯┬三性中、唯局貪等惡性。㊀
善惡乃異。└止犯┘
△三約三業明四行┬身┬止持──離殺盜等
│ ├作持──受食食等
│ ├作犯──行殺盜等
│ └止犯──不受食食等
├口┬止持──離口四過
│ ├作持──知淨語等
│ ├作犯──造口四過
│ └止犯──不作知淨等
└意┬單意業中────────────不成持犯
│ 若約假宗、思心成業。今云單意、
│ 乃據營爾、(獨頭)制限大乘。
└若動身口思───────────亦成持犯㊁
籌度所為事、名身口思。
雖未動相、即屬身口。
㊀若分別言。三善同時而不相離。三惡相別其性相違、作犯多是貪瞋、止犯
率出癡慢。
㊁若準戒疏、上是初解。後復解云、獨頭心念忽起緣非不名為犯、重緣向念
可得思覺而不制約即入犯科。又云、任情兩取、後為正義。順今宗故
〔案〕靈芝科此章、依文分為三科。或亦可分為二科、如下所列。
(四心)
┌先約心辨──┬初約三心明止持
│ └二約行心明四行
└後三業明成就┬初明身口業
└二明單意業
在阅读器中打开《事鈔持犯方軌篇表記》→ 梵文对照 · 朗读 · 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