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鈔持犯方軌篇表記

G2257 · 民國 弘一撰 · 国译一切经 · 共 61 段

大藏經會謹案弘一大師遺稿中、別有南山戒疏 持犯體狀表、戒疏持犯四行體狀表、戒疏雙持 雙犯表、戒疏殺戒異境表、戒疏殺戒闕想緣表 、戒疏制廣教五意中所詮四相表等、皆與持犯 有關。茲特編為附錄、以備參考。 一知持犯名字此門易解、不立表。  二解體狀  三明成就處所  四明通塞  五明漸頓  六明優劣  七雜料簡┬不學無知歷位分別      ├方便趣果分別      ├具緣成犯分別      ├境想分別      └雜相分別此章於戒疏中有詳表、今略。 ┌能持犯體─意思  └所持犯體─事法────┬止持         分四行、 ├作持         歷明體狀。├作犯              └止犯  二教──────┬制門   持犯四行、  │   並對二教以明。└聽門 △一止持──┬制門┬可學──事┬制止(篇聚所禁一切惡事、如婬盜等。)   順古唯 │  │ (無法)└制作(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局事、 │  └不可學─事┬制止                 │   無法。 │    (無法)│  (皆心迷、可知。)        │       │        └制作                 │       └聽門┬可學──事┬制止(房有妨難、衣曾犯過、不合加法。)│          │ (無法)└聽作(房舍長衣量。 望無違犯)───┐│          └不可學─事┬聽止                ││            (無法)│  (皆心迷、可知。)       ││                └聽作                ││ △二作持──┬制門─可學─┬事┬制作(衣鉢體量。 望依作行)    ││   順古唯 │(無不可學)│ └制止(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局可學、│      └法┬制作(一切教行。 望依作行)    │   無不可 │        └制止(一切教行。 望無違犯)    │   學。  └聽門──可學┬事┬聽作(房舍長衣量。 望依作行)   │        (無不可學)│ └聽止(房舍長衣量。 望無違犯)───┘              └法┬聽作(房處分、衣說淨。 望依作行)                └聽止(房處分、衣說淨。 望無違犯) △三作犯 翻前止持、可知。 ─┐                │(原稿用黃線)記號、以示彼此相同。 △四止犯 翻前作持、可知。 ─┘ △初約三心明止持──三心─────止持┬三心 無記非業、善惡未著。─本不名持   三心者、識想受。         └望受體 是記業───────說有持義 △二約行心明四行──行心────┬止持┬三性中、唯局無貪等善性。            流入行心、├作持┘ (行心通三性)            思心成業、├作犯┬三性中、唯局貪等惡性。㊀            善惡乃異。└止犯┘ △三約三業明四行┬身┬止持──離殺盜等         │ ├作持──受食食等         │ ├作犯──行殺盜等         │ └止犯──不受食食等         ├口┬止持──離口四過         │ ├作持──知淨語等         │ ├作犯──造口四過         │ └止犯──不作知淨等         └意┬單意業中────────────不成持犯           │ 若約假宗、思心成業。今云單意、           │ 乃據營爾、(獨頭)制限大乘。           └若動身口思───────────亦成持犯㊁             籌度所為事、名身口思。             雖未動相、即屬身口。 ㊀若分別言。三善同時而不相離。三惡相別其性相違、作犯多是貪瞋、止犯 率出癡慢。 ㊁若準戒疏、上是初解。後復解云、獨頭心念忽起緣非不名為犯、重緣向念 可得思覺而不制約即入犯科。又云、任情兩取、後為正義。順今宗故 〔案〕靈芝科此章、依文分為三科。或亦可分為二科、如下所列。 (四心)   ┌先約心辨──┬初約三心明止持   │      └二約行心明四行   └後三業明成就┬初明身口業          └二明單意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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