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洛迦新志
GA010n0009 · 民國 王亨彥撰 · 国译一切经 · 共 3237 段
《普陀山志》自明萬曆間周應賓重修以還,有清一代,新志疊出,可考者凡有四本:一、康熙三十
七年(一六九八)裘璉編十五卷本;二、康熙四十四年(一七〇五)朱謹、陳璿增修十五卷本;三、
乾隆四年(一七三九)許琰重修二十卷本;四、道光十二年(一八三二)秦耀曾重修二十卷本。
乾隆《許志》為法雨寺所延修,道光《秦志》乃普濟寺所延修,故其比事屬辭,往往詳主寺而略他寺,未
能遍記普陀。民國初年,時釋印光主法雨寺,因病舊志所載,皆屬道場興廢,於觀音大士往刼本
跡事理,以及此方感應因緣,悉皆闕略,加以舊志流通不廣,乃有意重修。以事羈不果,十二年
(一九二三),乃由定海知事陶鏞託邑紳王亨彥任重修之事;又以大士頌託諸江西彭澤許止淨居士。
次年書成,為卷十二,首又一卷。分門十二:本迹、形勝、靈異、檀施、梵剎、禪德、營建、
規制、流寓、藝文、志餘、敍錄。本迹門,即許止淨所撰《觀世音菩薩本迹感應頌》之正文。形
勝門,記本山之名勝。靈異門,錄自唐迄清末各方之感應事蹟。檀施門,記五代梁迄民國初年,
朝廷與民間之勅賜與檀施。梵剎門,分述本山各寺之沿革,並錄有關之碑記。禪德門,分記普濟
住持、法雨住持、本山出家、十方寄寓之傳略,後附住持表。營建門,分記亭、祠、坊、塔、路、橋之建
置。規制門,錄僧伽日用軌範、共住規約、山中舊規、常住規約、法令、示令。流寓門,記自秦
漢迄清代之寄寓本山之賢者。藝文門,錄本山著述目錄及提要。志餘門,如石刻題名、海山物產
為各門所未收,統記於此門。敍錄門,則錄本山志書各本之序跋。本志之資料取自舊志,參考羣
籍,亦有採訪者,體例嚴謹,取材豐富。茲據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排印本景印。
釋迦入滅,以金縷袈裟付摩訶迦葉波。迦葉奉衣,住雞足山以待慈氏。據奘師所記,
屈屈吒播陀(此言雞足),亦名窶盧播陀(此言尊足),在摩竭陀國,莫訶河東百餘里。道
里明白如此。乃今雲南賓川之境,有雞足山,亦以為即迦葉傳衣示寂之處,著之山
志。《華嚴》末會,鞞瑟胝羅居士告善財言:「南方有山,名補怛洛迦,有菩薩名觀自在。」奘
師所記,為布呾洛迦。在南印度,秣羅矩吒國之南,秣剌邪山之東。道里明白如此。乃
今定海縣東海中,有普陀山,亦以為即補怛洛迦,觀自在菩薩說法之處,著之山志。
然則記可據乎?志可據乎?曰:是有說。地志者流,出於《山經》,禹與伯益,主名山川,量其
道里,遊方之內,此其職也。至於華嚴法界,毘盧法身,超情離見,不在此類。即人即法,
即依即正,毘盧之法身也。自他無礙,一異無礙,華嚴之法界也。即人即法,法之所在,
佛之所在也。即依即正,佛之所在,土之所在也。法外無佛,佛外無土,觀自在外無此
山,此山之外無東土、無南印度,可也。自他無礙,則此山之在東方,與此山之在西方,
無礙也。一異無礙,則西方有此山,東方有此山,乃至餘方亦有此山,亦無礙也。非他
非自,非一非異,則此方之山,非補怛洛迦,非在西方,乃至非在餘方,亦無礙也。事事
無礙,法界性也。普賢偈曰:「如於此處見佛座,一切塵中悉如是。佛身無去亦無來,所
有國土皆明現。」然則古記之文,與今志之說,為同為異,孰為可據,又不足論也。抑余
之感於茲志,雞足僻在徼外,普陀介在海中,開山皆晚。而普陀當海通之後,市舶上
下。在昔蓮池望洋而歎者,乃今凡夫搴裳可涉。獨雞足百年以來,日以榛翳,山之顯
晦如此。然則時節因緣,固有在歟!余家騰衝,與賓川同直雲南之西。而間關千里,雖
無風濤之憂,亦有泥塗之苦。然民國初元,猶得從容解兵,宿山中者旬月然後去。比
居海濱,普陀一水,朝發夕至,而數歲之間,未得一往,故亦不能無感於時節因緣之
說。雞足之志,草創於錢邦芑,修飾於范承勳。自茲以後,遂無繼者。余與趙介庵師,常
因遊覽,別為小志,補其闕略。屬稿初定,訖未刊行。《普陀山志》自清康熙迄道光,凡三
修焉。今相距僅百年,開如、了餘兩師,獨發弘願,延邑儒王雅三學博,從事纂修。書成,
寄京師,屬余為序。余於此山,無一日之勤,又罕聞法要,誠不足以敍茲志。而因緣遭
值,重違兩師付囑之意。得援法界之旨,稍解世俗之諍,并為雞足發凡。挂名𥳑牘,亦
不可謂非幸也。
中華民國十二年冬,勳三位一等文虎章.一等大綬嘉禾章.雲威將軍上將銜陸軍
中將.農商總長.騰衝李根源謹序
吾人一念心性,不變隨緣,隨緣不變。隨迷染緣,則背覺合塵,輪迴六道,極之則永墮
阿鼻地獄,而心性無減;隨悟淨緣,則返妄歸真,趣證三乘,極之則圓成無上覺道,而
心性無增。然在凡夫地,若得聞佛名號,及甚深經義,斯時菩提法潤,已納八識田中。
其始雖漠然不自覺知,果能不自暴棄,極力擴充;繼則由涓滴而濫觴,漸至泛舟,以
及滔天;終必直趨薩婆若海,圓滿菩提,歸無所得,徹證即心本具常住不變之妙真
如性。從茲又復由本垂迹,帶果行因,俾得燈燈相傳,明明無盡,豈不偉然大丈夫哉!
《法華經》云:「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緣之時義大矣哉!予
自弱冠,即讀佛經,彼時但欲剽竊文義,作詞料用。於民國二年,始歸心淨土,以期出
此火宅,入彼珍池。固知觀音大士,為蓮邦導首;而復現身塵剎,隨機利生;又與娑
婆因緣最深,其應化之迹,在浙江普陀。於是遂動朝禮之念,然尚未有行期也。後於
報讀印老法師文數篇,提倡念佛,勖勵敬心,不覺深洽予懷,而正中吾病也病在全不知敬,
今自發露,用作懺悔,乃一心願見。於十一年促裝就道,造山拜謁,以〈禮觀音疏〉呈師,深蒙許可。
且不待請求,而以心仰之《文鈔》持贈。儻非夙緣所追,何至契合如是耶?隔日下山,師
更以〈大士頌〉相委。予亦自忘固陋,瞀然應承。夫山志加修〈大士頌〉一篇,師蓋懷之數
年矣!以度生心切,問道者多,未遑秉筆。而吾邑佛學同人,數年前曾囑頌〈普門〉感應,
予畏用心,託故謝之。乃今竟承師付囑,終以文章報答大士,而慰同人之望,其因緣
又寧可思議耶?初輯經文暨感應事迹,歎其浩如煙海,不知從何處下筆。數得師訓,
曰「期徧界流通,同沐慈化」,曰「令法界眾生,同種善根,同生西方而後已」,曰「令閱者由
歡喜而得生善、破惡、入理之益」。不覺恍然悟吾師之語,即大士之心。夫大士功德,普
賢菩薩不能測其一毛,何能頌?窮鄉僻壤,愚夫愚婦,莫不耳大士名,奉為慈母,何庸
頌?此之頌者,不過借大士本迹,以訓世化俗耳!頌,首契經,次感應,先本後迹也。經中
修證,本中之本;應化,本中之迹也。感應中示現類,由本垂迹。救苦與樂,迹中之權;弘
法攝生,迹中之實也。結後十心,勸進行者,由迹返本也。復次,感應類首示現者,我輩
背覺合塵,以心性為耳目之奴隸久矣。凡見聞所不及者,每視為子虛烏有。不信法
身常住,有佛菩薩;亦不信法身流轉,有因果報應。死後斷滅之見,其禍不可勝言。故
以大士示現警之,欲人毋辜佛恩,毋負己靈也。次救苦與樂者,我輩歷劫迷妄,縱知
心為主人,身如傳舍,而我見必不能頓空。然向外馳求,業復造業,如抱薪救火,只益
自焚。一念囘光,將心轉業,形端影直,所謂自求多福也。次弘法者,三界無安,猶如火
宅,犧牲文繡,庸足自豪?以佛法而祈福報,明珠彈雀,智者惜焉。故退世間法,進出世
法。而修行莫𥳑於持名,成佛莫易於生淨,故以攝生終焉。此循循誘人之微意,亦即
宗《楞嚴.圓通章》先示現,繼救苦滿求,而以得大涅槃為歸之旨也。正文并註,共三卷,
後附經證一卷。脫稿即呈印師鑑定,蒙許可後,乃敢作為定本。辭雖譾陋,然於欲究
大士本迹感應者,不無小補。願三寶加被,俾讀者悉能信而行之,則直達樂邦,不遊
三界,徹證自性,常住寂光矣。然大藏經教,如標月指,世俗秕穅,詎足當明眼人一顧?
而聲論宣明,如來懸記,景仰大士者,固不得以凡庸之文,遂置之不觀也。故予以此,
初則寓緣於大士,既乃結緣於印師,終或以大士之緣,普徧流通於天下後世。則燈
燈相傳,明明無盡,庶可滿大士度生之願;而區區纂述之功,亦不唐捐矣。此固晨夕
馨香所祝禱者。民國十三年甲子孟夏,彭澤許止淨述
娑婆世界,苦事最多。娑婆眾生,耳根最利。維我
觀音大士,慈悲心切,故與此世界,因緣最深。以其隨類逐形,尋聲救苦,故令眾生聞
名見形,戀慕讚歎。由此因緣,令其近種人天之福,遠證菩提之果。昔於楞嚴會上,顯
示本所修因,從聞思修,入三摩地,反聞聞性,證真圓通。所證本妙覺心,上合十方諸
佛究竟所證,下合十方眾生即心本具。故與諸佛同一慈力,與諸眾生同一悲仰。從
茲現十界身,以三十二應、十四無畏、四不思議無作妙力,度脫眾生,令其悉皆親證
即心本具妙覺真心而已。佛敕文殊,選擇契機法門,以利現未。文殊因茲揀去二十
四聖,獨推觀音。盲摸之徒,不詳所以,遂謂觀音登科,勢至下第。由此一言,令諸無識,
藐視念佛法門,不肯修持。不知耳根圓通,乃逗當時阿難畜聞成過,與後世利根專
參向上之機。念佛圓通,則普逗十方三世一切眾生之機。所以證齊諸佛者,尚須囘
向往生。將墮阿鼻者,十念遂登末品。觀音、勢至,同為彌陀上首,同於十方世界攝念
佛人,歸於淨土。但以所示修法,微有不同。以一則注重在念他佛,而非自,何由顯他;
一則注重在念自佛,而非他,何由了自?念他佛,似屬事相,而理由事顯;念自佛,似屬
理性,而事由理成。了此,則自他不二,理事一如,同歸薩婆若海,共趣菩提覺道,有何
同異之可論哉!又大士於《大悲經》,令誦呪者,至心稱念我之名字,亦應專念我本師
阿彌陀如來,然後誦呪。又於佛前,自說誓言,誦持〈大悲神呪〉,若不生諸佛國者,我誓
不成正覺。是正勢至所謂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者也。須知大士應化,始終
皆以念佛而為宗本。〈普門〉一品,佛令一切凡聖念觀世音者,究與念佛有何殊異?浙
東普陀山,為大士應化道場,即當年為善財說法處也。印光法師,卓錫是山三十餘
年。以普陀舊志,皆於大士本迹感應,未曾發揮。誠所謂舍本逐末,買櫝還珠,甚可痛
惜。擬將大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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