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處處經
T0730 · 後漢 安世高譯 · 经集部 · 共 71 段
佛言:「道人行道,若瞋恚意起時,即當制己,制
便念善,是為道人行。若布施財利,得之便
計無常,不隨身犯,謂不犯殺盜婬,是為不隨
身犯。出瞋恚者口亦不言,意亦不念,是為出
瞋恚意中大深聲者。譬如人作盜,說言:『汝所
作大無狀。』是為意中大深聲。」
佛言:「味味次第者,所食物外合之,內分別其
味令不錯誤,是為味味次第。菩薩所以得知
者,前世所食噉,皆先上父母、道人,然後自
食,是故得是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佛言:「菩薩用四事,得四無畏:一者、自身所
知,亦欲使人悉知;二者、教人無厭極;三者、等
心無所藏匿;四者、為人說經從後不悔;是為
四事。佛亦用四事,得四無所畏:一者、如法
說;二者、不受他人物;三者、等心;四者、戒具。」
佛
言:「復有四無所畏:一者、如事說;二者、無所愛
惜;三者、神足;四者、不與人共諍。
「佛得頂中光
明者,有三因緣:一者、然燈施佛寺;二者、愛樂
明經;三者、解人疑結。
「佛舉右手,有四因緣:
一者、用惡人無反復故;二者、以善人有反
復故;三者、現教;四者、語人無作惡。
「佛舉右
手,復有四因緣:一者、欲令十方人皆來學道
隨行意;二者、為欲示人我所行福,今得是相;
三者、勸人皆令持戒;四者、威儀自爾,亦為不
欲見人惡態,是故舉一切右手。
「佛不著履,有三因緣:一者、使行者少欲;二者、
現足下輪;三者、令人見之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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