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入門次第
G2282 · 民國 弘一撰 · 国译一切经 · 共 12 段
學有部律者、與學四分十誦等異。彼則章鈔繁雜、條
理紛糅。斯乃專宗律文、唯依自部。故義淨三藏云。出
家之侶、各依部執。又云。且神州持律、諸部互牽。而講
說撰錄之家、遂乃章鈔繁雜。故使覆一簣而情息、聽
一席而心退。上流之伍、蒼髭乃成。中下之徒、白首寧
就。律本自然落漠、讀疏遂至終身又凡是製作之家、
意在令人易解。豈得故為密語、而更作解嘲。譬乎水
溢平川、決入深井。有懷飲息、濟命無由。準驗律文、則
不如此。論斷輕重、但用數行。說罪方便、無煩半日。文
今承是義、略述入門次第。中人之資、依斯修習、二年
可訖。以視他部、難易遲迅、較然大殊矣。
余初學律、緜涉數載、忘前失後、難卒檢究。爾後撮要
編錄。乃獲領悟、貫其條理。編錄之法、誠學律者之扃
鐍矣。今述次第、即依是法、綜通始末。以貽來葉、知所
歸趣焉。若有他人已編就者、先不宜披閱。必須自費一番心力、別為編錄、乃能獲其實益也。
應先熟讀背誦苾芻戒經。並參閱律攝。初閱律攝、未能一一了解。
於其不解者略之。 有部律典、常州刻經處大半刊訖。其未刊者、可檢閱大藏。
次閱苾芻毗柰耶五十卷、尼毗柰耶二十卷。並撮要
編錄。參考靈峯閱藏知津挈錄經文大綱之法、及余所編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
次閱破僧事二十卷、藥事十八卷、出家事四卷、安居事
一卷、隨意事一卷、皮革事二卷、羯恥那衣事一卷、雜事
四十卷、尼陀那五卷、目得迦五卷。並撮要編錄。是中雜
事、尼陀那、目得迦、宜別分類編定目次、以便檢尋。
次閱百一羯磨十卷。撮要編錄。別依攝頌、編略註本。
次閱南海寄歸內法傳四卷。擇其關於律學者、撮要編
錄。并閱護命放生軌儀法一卷、受用三水要行法一卷、
說罪要行法一卷。南海寄歸內法傳、天津刻經處已刊。
次編毗柰耶頌略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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