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最後
G2279 · 民國 弘一講 · 国译一切经 · 共 27 段
歲次壬申十二月,廈門妙釋寺念佛會請余講演,錄寫此稿。於時了識律師
臥病不起,日夜愁苦。見此講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棄醫藥,努力念佛。
併扶病起,禮大悲懺,吭聲唱誦,長跽經時,勇猛精進,超勝常人。見者聞者,靡
不為之驚喜讚歎,謂感動之力有如是劇且大耶。余因念此稿雖僅數紙,而
皆撮錄古今嘉言及自所經驗,樂簡略者或有所取。乃為治定,付刊流布焉。
古詩云:「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人生最後一
段大事,豈可須臾忘耶!今為講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當病重時,應將一切家事及自己身體悉皆放下。專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
方。能如是者,如壽已盡,決定往生;如壽未盡,雖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
專誠,故能滅除宿世惡業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專意念佛者,如壽已盡,決定
不能往生。因自己專求病愈,不求往生,無由往生故;如壽未盡,因其一心希望
病愈,妄生憂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時,亦可服藥,但仍須精進念佛,勿作服藥愈病之想;病既重時,可以不
服藥也。余昔臥病石室,有勸延醫服藥者,說偈謝云:「阿彌陀佛,無上醫王;捨
此不求,是謂癡狂。一句彌陀,阿伽陀藥;捨此不服,是謂大錯。」因平日既信淨
土法門,諄諄為人講說。今自患病,何反捨此而求醫藥,可不謂為癡狂大錯耶!
若病重時,痛苦甚劇者,切勿驚惶。因此病苦,乃宿世業障。或亦是轉未來三途
惡道之苦,於今生輕受,以速了償也。
自己所有衣服諸物,宜於病重之時,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如來讚
歎品〉所言,供養經像等,則彌善矣。
若病重時,神識猶清,應請善知識為之說法,盡力安慰。舉病者今生所修善業,
一一詳言而讚歎之,令病者心生歡喜,無有疑慮。自知命終之後,承斯善業,決
定生西。
臨終之際,切勿詢問遺囑,亦勿閒談雜話。恐彼牽動愛情,貪戀世間,有礙往生
耳。若欲留遺囑者,應於康健時書寫,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則可順其所欲而試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
皆不須強為。因常人命終之前,身體不免痛苦。倘強為移動、沐浴、更衣,則痛苦
將更加劇。世有發願生西之人,臨終為眷屬等移動擾亂,破壞其正念,遂致不
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臨終可生善道,乃為他人誤觸,遂起瞋心,而牽入惡
道者,如經所載阿耆達王死墮蛇身,豈不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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